【华能核电公司昌江核电3、4号机组核岛厂房设备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5-2-070-01
项目摘要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拟对3、4号机组核岛厂房设备开展为期36个月的日常维护服务,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涵盖核岛、核辅助及BOP区域的机械、电气、仪控、消防等系统维护与技术改造工作,不包括电气继电保护、通讯、电梯、土建等专项内容。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16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09时。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以来至少一项核电厂设备安装或维护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目前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0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财务、信誉方面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情形;未被列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禁止投标范围或处罚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无因服务引发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核电厂核岛和核辅厂房设备安装或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含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核电厂核岛和核辅厂房设备安装或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含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