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江西公司户用光伏定向开发合作商招标(第二次)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综合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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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江西公司户用光伏定向开发合作商招标(第二次)项目,旨在推进江西省境内户用光伏资源开发。项目暂定总规模250MWp,合作期限1年,涵盖从手续办理、资源协调、勘察设计到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的一体化开发工作。招标人华电江西发电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作商,接受联合体投标。2023年12月25日投标截止,2024年1月21日公示中标候选人,最终于2024年1月28日公布中标结果。中铁建设集团中南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智合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相关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近五年内拥有累计不少于30MWp的光伏项目投运业绩。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3-12-2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累积3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 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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