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陶粒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2-213-01

项目摘要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启动扩建一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陶粒采购招标,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拟为两台华龙一号机组提供约2500吨陶粒,供货周期30个月。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至少1项陶粒供货业绩,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及制造商授权(如为代理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招标人单位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项目涉及核电站建设,属于核能行业核心配套材料采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严格。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混凝土原材料(陶粒)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物项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应提供其供应混凝土原材料(陶粒)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型检报告检测项目:颗粒级配、密度等级、筒压强度、1h吸水率、平均粒型系数、软化系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煮沸质量损失、烧失量、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氯化物含量、放射性。且以上项目检验均要合格,检测单位应具备检测资质,检测报告需加盖CMA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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