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一、二期 脱硫废水降耗节水协同零排放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8-3-444
项目摘要
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降耗节水协同零排放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启动公开招标,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涉及2×300MW(一期)和2×660MW(二期)燃煤热电机组。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套双效利旧改造协同开式吸收式热泵原理的低温开式吸收/发生污水净化设备及两套旁路烟气雾化干燥设备,计划2025年8月开工,2026年1月投产。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至少一项火电机组脱硫废水治理成套设备供货或EPC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4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09时,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中标结果尚未公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1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火电机组脱硫废水治理的成套设备供货或EPC业绩,须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项目范围、盖章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