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于田4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气二次设备及预制舱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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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于田4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气二次设备及预制舱采购项目由华电于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本次招标范围为1套二次设备预制舱及其内部系统,涵盖综合自动化、保护测控、通信安防、全景监控、一体化电源、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围栏、门禁等全套设备与技术服务。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至少2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的成套电气二次设备投运业绩,且合同需包含二次保护、综合自动化、通信安防及涉网设备内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7-2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提供至少2项投运业绩,每项投运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220kV及以上升压汇集站成套电气二次设备的投运业绩;(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成套电气二次设备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或完工证明等有效材料。
  • 每项合同范围必须具有二次保护、综合自动化、通信安防及涉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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