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2个基建项目静止式同步调相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2-3-159

项目摘要

华能新疆公司启动2个新能源基建项目静止式同步调相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招标,涉及阿克苏地区乌什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与伊犁巩留50万千瓦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项目要求采购2台±50Mvar静止式同步调相机,采用预制舱布置方式,涵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并网前全部技术工作。交货期为接通知后70日内,安装调试周期30天内完成并具备并网条件。投标人需具备50Mvar及以上容量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近3年国内至少1套同类业绩,并提供人工短路试验报告与结算发票。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9时,开标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两家项目公司分别签约付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50Mvar及以上容量的静止同步调相机(或带能量构网型SVG)型式试验报告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至少具有1套50Mvar及以上静止同步调相机(或带能量构网型SVG)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签署日期页、容量等),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人工短路试验报告(至少包含签字盖章页、能反映项目名称和设备型号的概述页、日期页、结论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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