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金湖、中燃公司机组检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江苏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317/26-QT-001

项目摘要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开展金湖、中燃公司机组检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为生产服务类,服务期2年(暂定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履约期限依附于主合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少2项发电厂检修或维护业绩,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1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时。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本项目属于电力设备运维服务范畴,技术要求较高,对投标方资质与业绩有明确限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发电厂检修或维护业绩,所有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末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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