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号炉引增合一改造项目引风机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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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号炉引增合一改造项目引风机设备采购(第二次)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规模为1×300MW。招标范围包括2台双级动调轴流式引风机(含4300kW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运输、保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货。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以来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动叶可调引风机合同业绩不少于5项,且不得为本项目监理、代建或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09时30分,采用电子开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8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运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5项国内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已投运满一年(至投标截止日)燃煤发电机组的动叶可调引风机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和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运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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