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新能源区域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西藏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2168
项目摘要
西藏新能源区域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由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服务类。项目于2026年4月7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14:00,服务自2026年4月20日起开始。2026年4月26日发布候选人公示,淮安市通威车业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2026年4月27日。项目要求车辆车龄不超过6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万公里,且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等证明材料,确保‘车、证、人’一致。供应商须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或相关资质证明。项目实施地为西藏自治区,属综合能源服务范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2 14:00
中标时间
2026-04-27 00: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资质要求
-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
-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应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供应商提供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的车辆时,还需提供供应商及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经营备案表)尚未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的地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其他资质证书及尚未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的通知或说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 车龄不超过6年,公里数不超过6万公里。(请提供清晰的:①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免检车辆超过两年,需提供检验标志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②车辆行驶里程数截图。若车辆行驶证为个人,还需附上个人与车辆租赁公司的委托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 车辆‘车、证、人(单位)’必须一致(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名称为供应商、供应商分公司或供应商子公司均可),若为新购置车辆,供应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作为响应依据。(新购置车辆的发票作为新车响应的唯一依据,其他如新车承诺书、保证书等类型不可作为响应依据)。
- 车辆购置价不超过15万。(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付款截图或支付凭证或者其它证明资料)
招标人: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