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砚北煤矿、大柳煤矿、陈家沟煤矿挖掘机、压路机租赁服务(框架协议2年)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甘肃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7-2-406-01

项目摘要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集团在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开展砚北煤矿、大柳煤矿及陈家沟煤矿的挖掘机、压路机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为重新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服务期24个月,分三部分实施:砚北煤矿需租赁300型、60型及250型挖掘机各1台、20吨以上压路机1台;大柳煤矿需租赁250型挖掘机1台;陈家沟煤矿需租赁60型、120型挖掘机各1台,260型抓机1台,28米曲臂机1台。要求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工程机械租赁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8时30分。中标结果尚未公布,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11 08: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工程机械(挖掘机、抓机、压路机之一)租赁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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