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生产物资类班车)2024年石灰石颗粒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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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石灰石颗粒采购项目为火电生产物资类招标,采购规模24000吨,服务期一年。项目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经评标,库车东恒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167.952万元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24年11月5日公示为最终中标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由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至少一项石灰石供货业绩,且无失信记录。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167.95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0-08 10: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167.95 万元
2 177.12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且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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