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热网智慧采集与物联网智能调控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1-405-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清能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扎赉诺尔区实施的热网智慧采集与物联网智能调控设备采购,旨在通过部署物联网电动调节阀、平衡阀及配套服务器等设备,构建“站-网-户”一体化智能调控系统,实现供热网络的精细化管理与低能耗运行。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2022年以来至少2项供热物联网阀门或换热站自控设备供货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重点依托大数据与AI算法优化热量配置,推动供热系统智能化升级。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供热物联网阀门或换热站自控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代理销售业绩。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供热物联网阀门或换热站自控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代理销售业绩。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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