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2026年5月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大渡河老鹰岩二级3×140MW)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四川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204046

项目摘要

国家能源集团2026年5月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大渡河老鹰岩二级3×140MW)公开招标项目,位于四川省石棉县,为大渡河干流梯级开发的第二级电站。项目招标范围包括3台套额定功率142.9MW轴流转桨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以及3台套额定容量155.6MVA、额定功率140MW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交货期分批次安排在2026年12月至2029年6月(水轮机)和2027年4月至2029年6月(发电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0时,招标人为国能(北京)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19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 (1)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额定功率100MW及以上立式轴流转桨式水轮机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2)投标人若为国外控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第(1)条规定的项目制造业绩,且其国外控股公司具有第(1)条规定的项目设计业绩,并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等资料证明),则该投标人被视为符合第(1)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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