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标段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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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38/19-QT-068
项目摘要
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标段由广西恭城华电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项目为200MW农光互补光伏配套储能系统,规模为20MW/40MWh,租赁期2年。招标范围包括储能设备的租赁服务及运维管理,工期分两阶段实施:首阶段于2025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完成10MW/20MWh容量交付,第二阶段持续至2027年11月30日。投标人须具备已并网运行的共享储能电站,并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和并网通知书。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与招标人、代理机构等关联关系。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公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0-2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具有共享储能电站且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须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及并网通知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共享储能电站且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须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及并网通知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招标人:
广西恭城华电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