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2026-2028年交通船租赁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3-030-01

项目摘要

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2026-2028年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为重新招标,旨在保障风电场运维期间的海上交通运输需求。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海域,风电场装机容量60万千瓦,配备60台10兆瓦风电机组及一座海上升压站。本次招标范围为提供一艘满足特定技术参数(双体船、长度≥40米、总吨位>400)的运维交通船,含船员、食宿、加油补水等综合服务,服务期三年,计划自2026年5月中旬起。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至少2项交通运维船运营业绩,并持有合规船舶检验报告与所有权证书。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日至9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4月23日09时。本项目由华能(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船的海上船舶检验报告及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船舶为双体船,满足长不小于40米、船宽不小于8米、船舶总吨位400以上),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交通运维船运营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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