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给煤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5-2-078-01
项目摘要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给煤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及输煤供热系统。本次招标为货物类采购,标段包1采购12台称重式皮带给煤机及相关辅助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需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以来至少3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给煤机供货业绩,且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2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09时,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称重给煤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