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给水泵汽轮机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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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展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给水泵汽轮机采购,项目位于山东省龙口市,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招标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标结果于2024年4月27日公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1150万元报价位列第一候选人。最终中标结果于2024年5月12日公告,该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150万元。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给水泵汽轮机投运业绩,且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本项目属于电力设备采购类,技术核心为大容量火电机组配套汽轮机系统。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1,150.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4-16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1,150.00 万元
2 1,250.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招标人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给水泵汽轮机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给水泵汽轮机投运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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