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工程2018年供热期石灰石粉采购批次评标结果公示
候选人公示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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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18年供热期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分为多个子标段进行招标,涵盖石家庄热电、裕华热电及鹿华热电等多家电厂的石灰石粉(粗/细)采购需求。项目于2018年11月12日发布评标结果候选人公示,公示期至11月16日。各标段分别确定了中标候选人,其中井陉县白王庄吉玉建材厂(普通合伙)为石灰石粉(粗)采购第一候选人,投标报价1178万元;井陉县元祥建材有限公司为石灰石粉(细)采购第一候选人,投标报价209.484万元;井陉县新和运脱硫石粉有限公司为裕华热电采购第一候选人,投标报价690万元;河北治臻建材有限公司为鹿华热电采购第一候选人,投标报价775万元。所有候选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涉及火电环保辅料供应,实施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及相关区域。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井陉县白王庄吉玉建材厂(普通合伙)
|
1,178.00 万元 |
| 1 | 209.48 万元 | |
| 2 | 1,178.00 万元 | |
| 2 | 717.60 万元 | |
| 2 | 775.00 万元 | |
| 3 | 1,178.00 万元 | |
| 3 | 713.00 万元 | |
| 4 | 1,178.00 万元 | |
| 4 | 736.00 万元 | |
| 5 | 713.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供应能力,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单项金额≥5000万元),或具有同等规模的业绩证明,且合同已履行完毕并经用户验收。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与本项目同类产品(石灰石粉)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在2015年1月1日后签订。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