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公司水汽取样分析及主厂房化学加药系统设备】
招标公告
行业: 气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2-3-31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公司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的水汽取样分析及主厂房化学加药系统设备采购,属于气电领域工程类设备招标。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期暂定24+2个月,计划于2026年1月12日9时00分截止投标。招标范围涵盖系统内全部设备、仪表、电气控制、管道支吊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交货地点为项目指定现场,车板交货。投标人需具备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汽取样系统至少2项合同业绩,且不得为联合体或代理商。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收取文件费,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项目由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1-1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方面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记录,未被列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禁止投标范围或处罚期内,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认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水汽取样分析系统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机组容量,如未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