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化学设备控制系统功能开发及调试辅助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1-1-132

项目摘要

华能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开展化学设备控制系统功能开发及调试辅助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覆盖全国范围电厂,旨在为自动加氧装置、凝汽器换热管泄漏在线诊断装置、水汽取样装置等提供技术支持。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有效期两年,不承诺实际采购量,执行时通过谈判确定价格。服务期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投标人需具备2020年以来至少1项电厂上位组态服务业绩,且不得联合体或代理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6日09时30分,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方式,需通过投标管家提交商务、技术、价格文件。招标人将根据评标结果与排名前3名(视有效投标人数量)签订框架合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属于服务类招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06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厂上位组态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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