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工程汽水取样装置设备、热力系统加药装置设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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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计划建设两台35万千瓦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1机组预计2025年4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本次采购分为汽水取样装置设备和热力系统加药装置设备两个标段,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2024年1月29日投标截止,2月18日公示中标候选人,最终苏州瀚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新三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中标汽水取样装置与加药装置设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五年内至少两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相关业绩,并提供完整财务报告及无失信记录证明。

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1-29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179.75 万元
1 73.80 万元
2 184.90 万元
2 75.73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1 月1 日-2022 年 12 月31日)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必须具有 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汽水取样系统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必须具有 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热力系统加药装置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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