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主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2-221-01
项目摘要
华能霞浦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建设华能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主体工程,规划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总工期约80个月,计划自2026年7月30日启动。本次招标为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要求投标方具备国家级CMA认证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且需在2027年3月20日前完成现场试验室的CMA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第三方检测业绩,现场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国家级CMA证书)及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为1500万及以上的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须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非第三方检测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 现场试验室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现场试验室管理经验及24个月及以上现场试验室负责人经历,需提供合同或甲方考勤记录等经甲方审查认可的证明文件,仅提供乙方的任命书视为无效
招标人: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