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7月-12月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河南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2/19-QT-178
项目摘要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7月至12月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为火电企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工程,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服务2×330MW燃煤机组,工期6个月。招标范围包括脱硫石膏的装车、运输及外运出厂,要求投标人具备粉煤灰、脱硫石膏等终端利用资质,并提供不少于9万吨/年的综合利用能力证明。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拥有不少于10辆新能源运输车辆及5万吨环保仓储设施,且不得存在失信或被处罚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公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为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终端利用企业,包含但不限于水泥厂、砌块砖厂、搅拌站等,需提供2024年-2025年产品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自有或租赁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储设施或场地5万吨(需提供仓储设施的所有人或租赁协议、地址、储灰能力的证明;提供能够支配的不少于10辆及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含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行驶证要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
- 提供2024年-2025年产品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2025年产品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能够支配的不少于10辆及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含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行驶证要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