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福建华电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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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中,福建华电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已顺利完成公开招标。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外海K区,总装机容量558MW,计划于2027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投运,风机供货期为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本次招标为单一标段,采购内容包括31台单机容量18MW的海上风电机组及配套塔架设备。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7.1864亿元的投标报价位列第一候选人,并最终被公示为中标人。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候选人。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50台8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及12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投运业绩,且需提供型式认证和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项目由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用电子化开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17.19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2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17.19 亿元
2 17.13 亿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50台8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12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机组投运业绩
  • 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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