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高昌热电公司及代管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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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604-000453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公司及代管单位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通过公开谈判采购方式完成。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内容为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期两年。2026年4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09:30。2026年5月17日公示预成交结果,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成立满5年且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至少4名律师,其中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8年,且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业绩。项目实施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3 09:30
中标时间
2026-05-17 16: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年度检查考核列入“不合格”;应答人在以往5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满5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人及以上。应答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律师不得少于4名,其中团队负责人为司法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伙人,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其他律师执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
业绩要求
- 应答人服务团队自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招标人: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