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2026-2030)编制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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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06-3-435
项目摘要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十五五”战略规划(2026-2030)编制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旨在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在煤电、新能源、储能、氢能管网、现代煤化工及国家能源保供基地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路径。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能源或电力企业“十五五”规划编制业绩,且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应经验。服务内容涵盖调研分析、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与修编,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成果交付。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18 08: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财务、信誉等方面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状态,未在禁止投标范围内或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编制能源企业产业发展规划(含行业规划研究、产业发展研究)或电力企业发展规划(含行业规划研究、产业发展研究)业绩,须提供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的合同扫描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编制“十五五”能源企业产业发展规划或“十五五”电力企业发展规划的业绩,可与投标人单位业绩为同一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证明材料;如无法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则需额外提供项目负责人主导项目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