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炉渣、石子煤、脱硫废水处置二次招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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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60/17-QT-056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工程炉渣、石子煤及脱硫废水处置服务二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服务期三年(2025年7月9日至2028年7月8日),覆盖全厂固废清运与处置。招标范围包括炉渣、石子煤、四期石膏及脱硫废水的拉运处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2025年1月8日投标截止,2025年2月27日公示候选人,哈密市瑞海劳务有限公司以1291.71万元中标,成为第一候选人并最终中标。投标人须具备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提供环评验收资料及排污许可证,并满足近五年至少一项相关业绩要求。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哈密市瑞海劳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91.71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1-08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哈密市瑞海劳务有限公司
中标
|
1,291.71 万元 |
| 2 | 1,365.48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等场所的环评及验收资料等);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单位应按环保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 与具备以上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等场所的环评及验收资料等);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单位应按环保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粉煤灰销售或拉运处置合同业绩;炉渣销售或拉运处置合同业绩;石子煤销售或拉运处置合同业绩;石膏销售或拉运处置合同业绩;煤矸石销售或拉运处置合同业绩。
-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