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消石灰】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3-549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消石灰采购项目为货物类招标,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采购10000吨消石灰,技术要求包括氢氧化钙含量≥93%、筛余物≤5%(0.045mm)、水分≤2.0%等。交货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需供货,每次不少于20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至少一项1000吨以上消石灰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允许代理商投标,但同一品牌仅限一家单位参与。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电子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项目不涉及预算金额和中标金额披露,无明确结果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1000吨消石灰销售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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