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2个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3-200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启动2个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涵盖华能春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与华能大安30万千瓦风电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基建及生活区物业管理、会议接待、保洁、交通驾驶、差旅、保安及设备维修维护等。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和通榆县域内,服务期一年,采用统招分签模式。投标人需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物业管理业绩,并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19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4月3日9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项目负责人1人,年龄55周岁及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至少1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如企业任命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或能体现其担任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合同协议等)材料。同时应为投标人在职在册人员(需提供近1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