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塘寨分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碎石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贵州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00001/26-QT-134
项目摘要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塘寨分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碎石采购项目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物资采购,项目位于贵州省清镇市王庄乡塘寨村,服务于2×600MW燃煤发电机组。招标范围为脱硫用碎石供应,预估采购量36万吨,实际结算以实供为准。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0元/吨(含13%增值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时。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开采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为授权代理商,且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失信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4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05-2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之一:1)投标人为矿山企业的,应同时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矿山企业的投标产品授权书,同时提供所代理矿山企业的“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与矿山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人: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塘寨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