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等离子燃烧器改造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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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793
项目摘要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等离子燃烧器改造项目为火电领域技术升级工程,旨在将#3炉A1层四台燃烧器改造为等离子燃烧器,涵盖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性能试验等全周期服务。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实施范围包括机务、电气、热控、土建等专业,要求改造后锅炉效率、氮氧化物排放等关键指标不低于原有水平。招标人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09:00,开标同步进行。投标人须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等离子燃烧器改造业绩不少于5项,且不接受联合体与代理商参与。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披露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2-1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不低于5项火电机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锅炉等离子燃烧器系统改造和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