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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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6-04-3-257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启动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项目,旨在为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提供180吨环保型循环水处理药剂。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以来至少两项300MW及以上湿冷机组相关药剂供货业绩,并满足严格的信用与财务要求。招标文件于2026年4月17日至24日免费获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时。项目交付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交货期自2026年4月起分批次执行。本项目属于电力行业货物类采购,聚焦工业循环水生物处理技术应用。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优先。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容量湿冷机组工业循环冷却水的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或循环水生化处理剂或循环水微生物复合营养剂的供货已完成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出相关机组容量及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或循环水生化处理剂或循环水微生物复合营养剂的相关要求,如未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总量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