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电厂2x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进口止回阀)(第二次)谈判
采购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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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605-000011
项目摘要
华电汕头电厂2x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进口止回阀)(第二次)谈判采购项目,由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货物类。项目涉及1项进口止回阀设备采购,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整套原装进口,且供应商需提供境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台10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抽汽系统气动止回阀投运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并满足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资质要求。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1:00,交货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属于煤电行业拟建项目。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3 11:00
资质要求
-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应答人为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 采购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应答人;应答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应答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业绩要求
- 应答产品品牌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10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抽汽系统气动止回阀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应答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应答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 应答人所投止回阀品牌必须为进口品牌,提供的品牌产品必须为整套原装进口产品。
招标代理: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