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热控专业物资一批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气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1-3-348

项目摘要

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工程(2×498.48MW)为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建设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属气电类能源项目。本次招标为热控专业物资采购,涵盖压力变送器、热电偶、液位测量设备、流量装置、伺服阀、燃机控制系统电源模块及循环水外排系统和CEMS系统配件等关键设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09时。交货期要求:伺服阀、LVDT及特定系统配件6个月内交付,其余设备2个月内交付。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火电项目热工仪表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允许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莞市谢岗镇,管理单位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2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国内火电项目热工仪表供货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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