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伊宁能源公司锅炉脱硫烟气CEMS气态分析仪更新项目询比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7246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伊宁能源公司锅炉脱硫烟气CEMS气态分析仪更新项目为环保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代理。项目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10时,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经评审,新疆双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2026年5月24日公布最终成交结果。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2023年以来至少一项环保在线监测设备供货业绩,且无失信记录或被禁投情形。项目实施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属于电力行业环保监测系统升级类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新疆双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8 10: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新疆双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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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环保在线监测设备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招标人:
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