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锦兴细粒高幅振动筛设备(第二次)、进口可逆锤击式细粒破碎机设备(第二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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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7/17-FJ-003
项目摘要
华电锦兴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的细粒高幅振动筛设备与进口可逆锤击式细粒破碎机设备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计划2023年8月15日开工,#1机组2025年4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2机组2025年6月30日完成。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细粒高幅振动筛设备(标书费200元)和进口可逆锤击式细粒破碎机设备(标书费500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09:00。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或近10年内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相关设备投运业绩,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公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1-2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1 月1 日-2022 年 12 月31日)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不少于1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出力600t/h及以上的细粒高幅振动筛设备装置的国内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2013年1月-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不少于3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具备出力600吨/小时及以上的进口可逆锤击式细粒破碎机设备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