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高耗能机电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58/19-QT-640

项目摘要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高耗能机电设备更新项目为火电行业设备升级工程,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640。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计划更换181台电动机,要求满足GB18613-2020标准2级能效。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招标范围涵盖设备供货、安装、拆除及验收等全链条服务。投标人须为境内注册法人,具备电机类供货或改造业绩至少1项(2020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且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未披露预算与中标金额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1-0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1)电机类供货合同业绩;(2)电机类改造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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