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焦作公司重点污染源基站(CEMS)维护(三年)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河南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502603
项目摘要
河南公司焦作公司重点污染源基站(CEMS)维护(三年)公开招标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发起,旨在对#1、#2机组及全厂环保监测设备系统开展为期36个月的运行维护服务。招标范围涵盖脱硫/脱硝CEMS系统、精准喷氨分析仪、氨逃逸测量设备、循环水排污水在线监控、无组织排放监测、危废物联网、车辆门禁系统及水资源计量等共9类环保设施。服务期自2026年7月5日至2029年7月4日,采用一年一签模式,履约评价合格方可续签。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6:00,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业绩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已执行满1年以上,并提供合同、用户证明及增值税发票作为佐证。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6 16: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 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维护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均已至少执行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执行维护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招标人:
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