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2023年第五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五)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332314-5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2023年第五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五)公开招标项目,旨在采购多项数字化运维服务,涵盖协同办公系统、财务管控系统、ERP系统、企业门户、工程档案管理、桌面终端、要素与流程管控、音视频系统及网络信息安全等系统的运维服务。项目共分10个包,服务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最高限价总计275万元(即2,75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接受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系统运维业绩且无失信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为公开招标,由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275.0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3-11-2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须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系统运维服务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且需提供完整合同证明材料。
招标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