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按再审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紧急采购)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3-003950
项目摘要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启动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再审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紧急采购),旨在通过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选定专业律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编号为GX-202603-003950,采购单位为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类型为服务类。2026年3月11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11:00。候选人公示于3月16日发布,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被列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3月20日。最终结果于2026年3月19日公告确认,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中标,服务自2026年3月20日起执行。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五年以上执业资质及至少两项标的额超1000万元的胜诉业绩。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15 11: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中标
|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报价;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律所执业许可证执业五年及以上。
业绩要求
-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的在1000万以上的至少2项胜诉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