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储能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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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泵水轮机及发电电动机设备采购已顺利完成招标程序。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规划装机容量1200MW(4×300MW),计划于2030年4月30日前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10月30日前全部投运。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采购范围涵盖4台套主机及其附属设备、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交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在候选人公示中排名第一,最终被确定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为78900.00万元。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候选人。招标人为华电蒲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具备300MW及以上单机容量水电设备投运业绩,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7.89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2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7.89 亿元
2 8.09 亿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投运业绩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投运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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