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脱硝CEMS设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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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937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下属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脱硝CEMS设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已完成公开招标。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涉及3号、4号机组共10套原烟气CEMS系统及配套部件的更新改造,包含拆除旧设备、新系统供货、安装调试与技术指导服务。招标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候选人公示期至2025年12月29日,最终中标人为山东弘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06.80万元。项目计划工期1个月,自2025年12月1日起算。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山东弘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06.8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5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山东弘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
|
206.80 万元 |
| 2 | 218.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具有至少3项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CEMS设备供货投运业绩(业绩为投标人所投的CEMS设备品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