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全厂电梯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2-273-01

项目摘要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全厂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由中核集团下属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起,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主要采购22台电梯设备,交货地点为核电现场指定位置,分三批交付,首批于2028年12月27日完成。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含制造及安装),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允许代理商参与,须持有制造商授权书。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6年4月1日至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时。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采用电子投标方式。项目属于核电领域核心配套设备采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严格,重点考察制造与安装能力、财务信誉及合规性。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或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含制造及安装);且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或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含制造及安装);且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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