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履带式斗轮取料机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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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8/17-QT-064
项目摘要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拟采购1台额定出力1000t/h的履带式斗轮取料机,用于3号煤场,设备具备旋转、俯仰、伸缩功能,支持无人值守及遥控操作。项目计划工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2025年9月26日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09:00。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属于火电行业,标的物为大型煤炭输送设备,技术要求较高,对同类业绩有明确数量与运行年限要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2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同类型履带移动式斗轮取料机(出力1000t/h及以上)供货、安装投运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或总包方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