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及通勤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6-2-333-01
项目摘要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启动2025年生产及通勤车辆采购项目,旨在保障山东荣成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的日常运营与人员通勤需求。项目招标范围包括38座通勤大巴1辆、7座救护车1辆、生产用SUV2辆及皮卡车2辆,交货地点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计划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自2020年1月1日起具备至少一项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或SUV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7月3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5年7月14日09时00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为代理机构。公告发布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1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或SUV的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能体现供货物项规格型号的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