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引风机汽轮机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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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445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展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引风机汽轮机设备采购,项目位于山东省龙口市,招标范围为2台50%容量引风机汽轮机(含齿轮箱、电机及技术服务),工期10个月。2024年4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经评标,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3380万元中标,成为第一候选人并最终确定为中标人。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为第二候选人。投标人须具备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配套汽电双驱引风机汽轮机供货业绩,且近三年无重大违约或事故记录。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3,380.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5-22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3,380.00 万元 | |
| 2 | 3,700.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 投标人不得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责任;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600MW级及以上新建国内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汽电双驱引风机汽轮机的供货投运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招标人: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