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项目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四川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8492
项目摘要
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开展2026年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旨在通过影像传播企业形象与新能源发展理念。项目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服务内容涵盖微电影创意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全流程服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2:00,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备1项主题宣传片或微电影制作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作品证明材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及电子文件递交。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30 12:00
资质要求
-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报价人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报价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报价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1 项拍摄制作主题宣传片或微电影的业绩。报价人应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对应微视频作品证明材料及视频截图 3 张,能够证明已完成相关拍摄制作服务。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人:
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