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2026-2029年机组设备维保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气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天津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2-1-180-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华北分公司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实施的清洁能源发电机组设备维保服务招标,涵盖天津IGCC煤气化发电机组及临港燃机热电项目的全面维保工作。项目覆盖空分系统、煤气化系统、余热锅炉、循环水系统、燃料输煤系统等关键设备,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招标范围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及应急抢修,要求维保人员总数不少于83人(含53名IGCC和30名燃机维保人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近十年内具有2000吨/日以上粉煤气化装置或2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维保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1时,开标同步进行。项目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由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与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23 11: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000吨/日及以上的粉煤气化装置维保或检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证明(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维保或检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证明(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劳务分包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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