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4年第四次用户接入工程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上海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2411-GK015
项目摘要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4年第四次用户接入工程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导地线、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及35-500kV钢管杆铁塔等输电线路关键物资,覆盖2025至2026年协议执行期。项目共设16个合同包,其中导地线预估数量700吨,绝缘子9000支,钢管杆铁塔10000吨。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10:30,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仅接受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生产制造能力、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近三年相关供货业绩,且不得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为货物类协议库存采购,由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实施地为上海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2-08 10: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且不得接受贴牌代工、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供货业绩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内具有国内新建±800kV及以上直流或1000kV交流输电线路工程钢芯铝绞线或铝包钢芯铝绞线的供货业绩;②近三年内具有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钢芯铝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的供货业绩合计不少于1000吨。
- 近三年内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供货业绩不少于1万支或110(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供货业绩不少于5万支。
- 近三年内35kV及以上钢管杆、铁塔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000吨。
招标人: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