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T-202605-000782
项目摘要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启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服务范围涵盖项目全周期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工程造价、竣工决算及整改落实等。要求联合体投标,由造价咨询企业牵头,双方均须为中国华电集团2023-2025年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成员,并具备近五年内3个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过程审计业绩(其中至少2个已竣工)。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与项目代建或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2时,服务预计自2026年6月30日起开始。项目位于北京市,属于综合类服务采购,暂未披露预算与中标金额。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8 12:00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采购的处罚期内;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响应;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与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且本项目须是会计事务所与造价咨询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和报名单位必须是造价咨询企业,联合体双方须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联合体双方须签署明确各方责、权、利的联合体协议书。会计事务所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其原件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除上述情况外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纯的咨询公司或会计事务所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联合体成员投标。
- 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均须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首轮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其中须有2个已竣工业绩。公共建筑指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所有业绩应提供合同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规模页(能反映项目建筑面积)、审计服务范围(或审计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须提供过程审计报告、合同履行期间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前。其中已竣工业绩还应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封面、含建设方及审计单位盖章签字页)、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联合体业绩可分别计入各成员业绩数量统计;且采购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供应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供应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且审计中介机构存在如下情形,应当回避:1.已为本工程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或代理会计服务的;2.负责华电置业系统单位2026-202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业绩要求
- 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均须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首轮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其中须有2个已竣工业绩。
- 所有业绩应提供合同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规模页(能反映项目建筑面积)、审计服务范围(或审计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须提供过程审计报告、合同履行期间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前。其中已竣工业绩还应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封面、含建设方及审计单位盖章签字页)、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等。